近日,由北京三聚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易聚律師事務所聯合代理無錫樂爾科技有限公司的一件專利無效宣告結案。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第 223001 號無效決定,宣告江蘇多維科技有限公司擁有的第201210411282.5號“用于電流傳感器的磁電阻集成芯片”發(fā)明專利權全部無效。
專利法第22條第3款規(guī)定:創(chuàng)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fā)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本案中,證據 1 公開了一種具有聚磁層的線性薄膜磁阻傳感器,權利要求1與之相比,實際想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如何提高產品的一致性以及如何提高補償導電性能。 但在證據1已公開結構的基礎上,權利要求1在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所采用的常規(guī)技術手段,本領域技術人員在面臨相應技術問題時有動機對證據 1 進行相應改進就可得到本專利權利要求 1 所限定的用于電流傳感器的磁電阻集成芯片,因此,權利要求 1 相對于與證據 1 及公知常識的結合不符合專利法第 22 條第 3 款有關創(chuàng)造性的規(guī)定。